您好,欢迎您来到吉林招标网【旗下网站】

切换地区 
400-810-9688

采招网旗下网站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810-9688

热搜词
您所在的位置: > 凯发k8国际> 招标公告> 华电靖宇景山屯18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供电工程设备材料07包塔材、预埋螺栓招标公告

华电靖宇景山屯18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供电工程设备材料07包塔材、预埋螺栓招标公告-凯发k8国际

发布时间:2026/8/26 地区: 吉林

登录后即可查看招标详情内容  若您还不是会员
所属地区 吉林 
招标编号 ******  截止日期 ****** 
招标代理  
招标业主  

公告摘要

吉林华电靖宇景山屯(略)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供电工程设备材料采购

(07包塔材、预埋螺栓)

采 购 文 件

(项目编号:yhzx-2026-022-7)

采 购 人:吉林省天正 (略)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亿华 (略)

二〇二六年八月


关于供应商违 (略) 理的告知函

各供应商:

为维护公平、公正、 (略) 场秩序,保障本次采购项目的合法合规推进及采购人合法权益,现就供应商违规 (略) 理措施明确告知如下,请各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

一、明确违规情形

若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以下任一违规情形,将被认定为违约违规行为:

1、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伪造、变造的业绩证明、资质文件、财务数据、人员信息等,或隐瞒与采购相关的重要真实信息。

2、实施不正当竞争或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恶意低价(低于成本价)竞争、以次充好(提供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围标(与其他供应商串通联合以排挤竞争对手)等行为。

二、 (略) 理措施

若经核查确认供应商存在上述任一违规情形,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约定,采 (略) 理措施,且处理结果不可撤销:

公开公示:通过 (略) (略) 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对供应商的违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违规事实、处理依据等信息进行公示。

永久禁用:将该违规供应商(含其关联企业)或个人纳入 (略) “黑名单”,永久禁止其参与 (略) (略) 的各类招投标、采购、合作等交易活动,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申诉或解禁申请。

联合惩戒:若违规情节严重(如造成采购人重大经济损失、引发恶劣社会影响、涉嫌刑事犯罪等),采购人将同步将违规信息及相关证据材料推送至 “信用中国” 平台(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并移交公安机关等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各供应商秉持诚信原则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次采购相关规定,共同 (略) 场环境。


目 录



第一卷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吉林华电靖宇景山屯(略)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供电工程设备材料采购,采购人为吉林省天正 (略)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有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编号:yhzx-2026-022-7

2.2项目名称:吉林华电靖宇景山屯18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供电工程设备材料采购(07包塔材、预埋螺栓)

2.3采购内容:塔材、预埋螺栓,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2.4采购限价:358.(略)万元

2.5交货期: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生产、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投运之日起1年。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供应商为具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工程设备材料的制造商。

3.3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至今)须具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3.4提供近3年(2023-2025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3.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采购仅限已纳入吉林省 (略) 对应采购品类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参与。未通过审批擅自参与的供应商,其报价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9月8日9时00分前均可下载

方式: (略) (http://**)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8日9时00分,供应商可通过腾讯会议app参加线上会议(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届时参加。

5.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参与响应的方式, (略) (http://**.cn)进行线上报价、上传附件:(1)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完整版pdf扫描件。(2)响应保证金转款凭证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保函凭证。(3)供应商参与多个包的,需分别编制响应文件、上传。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后应自行下载已提交的附件,对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自查,如开标出现 (略) 及采购方无关。

5.3 到响应截止时间,系统自动关闭,供应商将无法报价及上传响应文件,未入吉林省 (略) 资源库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5.4本项目有效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6. 公告期限

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8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 (略) (http://**.cn)上发布。

8. 凯发k8国际的联系方式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天正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855号

凯发k8国际的联系方式:魏宏军0431-(略)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亿华 (略)

地  址: (略) (略) 泰豪深蓝国际4栋7层

凯发k8国际的联系方式:关家伟0431-(略)

8.3项目凯发k8国际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家伟

电   话:0431-(略)

8.4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 称: 吉林省 (略)

凯发k8国际的联系方式: (略)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存有疑问或异议的,可致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2026年8月26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名 称:吉林省天正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855号

联系人:魏宏军

电 话:0431-(略)

1.1.3

代理机构

名 称:吉林亿华 (略)

地 址: (略) (略) 泰豪深蓝国际4栋7层

联系人:关家伟

电 话:0431-(略)

1.1.4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吉林华电靖宇景山屯(略)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供电设备材料设备采购(07包塔材、预埋螺栓)

项目编号:yhzx-2026-022-7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企业自有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内容

详见采购公告

1.3.2

交货期

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生产、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3.3

交货地点

靖宇县,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3.4

质量标准指标

满足国家标准,及采购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1.4.1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为具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工程设备材料的制造商。

3、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至今)须具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4、提供近3年(2023-2025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次采购仅限已纳入吉林省 (略) 对应采购品类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参与。未通过审批擅自参与的供应商,其报价无效。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t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详见总则

1.9.1

投预备会

t不召开

1.10.1

分包

t不允许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符合技术规格参数要求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凯发k8国际的技术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t不允许

2.1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通知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

时间:响应截止时间10日前

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

2.2.2

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

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

2.3.1

采购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3.2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

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

3.1.1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4

最高采购限价

□无

t有,最高采购限总价358.(略)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拦标单价及拦标总价。

3.2.5

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报价,且不超过最高采购限价及拦标单价。注:各供应商报价单价及总价一致的情况,将被否决响应。

3.3.1

响应有效期

自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90日历天。

3.4.1

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支票、汇票、保函。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3.(略)元

收取响应保证金账号:(略)735

转入单位名称:吉林亿华 (略) 高新分公司

开户行: (略) 长春净月支行

其他要求:

1、响应保证金以现金方式递交的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到采购文件要求的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和包号。

2、以保函方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在开启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邮寄)给代理机构(保函扫描件放入响应文件),*@*63.com。

3、以现金方式提交响应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限足额转入、非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的,保证金无效;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限和交纳方式,保函无效。违反上述要求其响应文件按 (略) 理。

4、供应商参与多个包的,须分别办理响应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3年-2025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3年--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3年--至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不允许

3.7.3(b)

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采购文件要 (略) 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即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后进行打印,形成纸质版并加盖公章、法人章、签字,然后彩色扫描形成一个pdf文件进行上传。

4.1.1(b)

响应文件加密要求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不涉及)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4.2.1

响应截止时间

2026年9月8日9时00分

4.2.2(b)

递交响应文件

地点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 (略) (略) (http://**.cn)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成交后须提供一正二副的纸质响应文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双面打印,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递交(邮寄) (略) 。

4.2.3

响应文件是否

退还

5.1(b)

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2026年9月8日9时00分

开启地点: (略) (http://**.cn),供应商可通过腾讯会议app参加会议,腾讯会议号为:667 176 3694

6.1.1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评审委员会构成: 5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相关技术、经济专业专家4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

本项目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

7.1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 (略) (http://**.cn)

公示期限:不少于3天

7.4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成交供应商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t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签约价款的5 %。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提交后持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9

(略)

¨否

?是,具体操作请 (略) (http://**.cn)-帮助中心-搜索《投标流程操作说明》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类似业绩

具有与所参与品目相类似的业绩,详见评审标准

10.2

成交服务费

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 (略) 进行支付,成交服务费按照下表标准分档累加法计算总价后乘以折扣系数0.75为最终成交服务费:

10.3

其他要求

(1)合同签订: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2)交货要求:采购人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落地接货;如果采用木质包装运输需要附带《植物检疫证书》,货证同行。如果供货方未在采购文件要求的供货期限内供货或仅供部分货物,采购人有权将剩余货物委托第三方供货,未到货验收的货款将用于支付第三方。

(3)监造:出厂前,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共同对货物进行出厂前检验,检验方式方法按照国家、电力行业规程执行。出厂试验前卖方通知买方监造。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四方技术协议(卖方买方、使用方、设计方)。供货方要保证在3日内起草技术协议并发至相关方指定邮箱。

(4)本次采购量为初步设计量,实际供货量按采购方施工现场实际需求,如有增减,最终按增减量*成交单价结算。

10.4

样品或演示

□不需要提供样品

?需要提供样品

1、递交样品的时间: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整体或截取一部分样品。

递交样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与采购公告一致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与采购公告一致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符合规格参数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不要求

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不需要提供演示

£需要提供演示

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

10.5

现场考察

采购人将对成交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内容包括生产工艺与设备、质量管理体系、供应链与管理、技术能力与凯发k8国际的售后服务,如第一成交候选人未通过采购人现场考察,第一成交候选人将失去成交资格,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对第二成交候选人考察或重新采购。

10.6

特殊说明

1、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上传ip一致的、文件编制错误一致的、联系人信息一致的、联系电话一致的、由同一台电脑(文档软件信息或账号)编制文件的等异常现象视为串通响应,将被否决其响应,同时上报上级部门。

2、成交候选人公示期 (略) 理: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异议,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如有必要由评审小组复核并答复。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存有疑问或异议的,可致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4、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中填写的报 (略) 系统中填写的报价不一致的, (略) 系统中填写的为准。

注: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有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内容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1. 总则

1.1 采购项目概况

1.1.1根据有关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设备材料采购进行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工程项目名称:即采购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技术性能指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材料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响应,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响应;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响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采购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预备会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9.2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分包

1.10.1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材料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材料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凯发k8国际的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 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响应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凯发k8国际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响应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其响应将被否决。

1.11.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响应将被否决。

1.11.5 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2. 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 2.2.1 项 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 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采购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4)响应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响应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9)凯发k8国际的技术支持资料;

(10)相关服务计划;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 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 指的响应保证金。

3.2 响应报价

3.2.1 响应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响应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响应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响应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响应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响应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响应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 “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采购人设有最高采购限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采购限价,最高采购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有效期为90 天。

3.3.2 在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 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响应保证金

3.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响应保证金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响应的,其响应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 规定。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响应。

3.4.3 采购人最迟将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 证金。响应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响应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响应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及: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 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材料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成交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供应商败诉的材料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响应方案

3.6.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3.6.2 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委员会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 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

3.6.3 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响应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供货期、响应有效期、供货要求、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3(a)(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响应函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响应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a)响应文件应正本与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并在封套 (略) 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及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正本与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后,再密封统包在一起,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加盖骑缝章,未满足以上要求视为无效响应。开标一览表及响应文件电子版分别密封包装在信封中,混入响应文件统包中视为无效响应。

4.1.1 (b)供应商应当按照采 (略) 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 (a)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 (b)供应商通过下载采 (略) 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a)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2.4 (b)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供应商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5 (b)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a)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2 (b)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 (略) 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 的响应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略) 公开开标,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响应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 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b)供 (略) 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公布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响应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 并记录在案;

(5)(a)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b)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审

6.1 评审委员会

6.1.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略) 罚 (略) 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审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审委员会 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

6.3.1 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 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审结果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7.3 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审委员会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7.5 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成交的,其 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3 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 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开标和评审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略)

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供应商

密封情况

响应保证金

响应报价

(万元)

交货期

备注

供应商代表

签名

























































































最高采购限价:


采购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供应商名称):

评审委员会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 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

通过下载采 (略) 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审委员会授权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评审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项 目 编 号


成交单位名称


项 目 名 称


供 货 地 点


招 标 人


开 标 日 期


招 标 方 式


中 标 价 格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交 货 期


标 准


招 标 内 容


请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法签订合同。

采购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章)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成交结果通知书

成交结果通知书

(未成交供应商名称):

我方已接受 (成交供应商名称) 于 (日期)所递交的 (项

目名称)材料采购的响应文件,确定 (成交供应商名称)为成交供应商。

感谢你单位对采购项目的参与!

采购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关于采购文件

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审方法

成交候选人排序方法

评审委员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 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响应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响应报价低的优先; 响应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或由监督人员组织现场随机抽取产生成交候选人。

2.1.1

形式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一致。

响应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主体资格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响应文件内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制造商

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工程设备的制造商

响应文件内附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类似业绩

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至今)须具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响应文件内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2023-2025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记录。

响应文件内附上述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响应文件内附上述要求的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资源库

本次采购仅限已纳入吉林省 (略) 对应采购品类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参与。未通过审批擅自参与的供应商,其报价无效。

由评审委员会现场查询

不存在禁止响应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响应文件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响应报价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2 款规定

响应内容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2 项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4 项规定

响应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3.1 项规定

响应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响应材料及相关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凯发k8国际的技术支持资料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11.3 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商务部分:10分

技术部分:25分

响应报价:60分

其他评分因素:5分


2.2.2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2.3

响应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供应商报价一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1)

商务评分标准 (10分)

业绩 (5分)

供应商近年(2023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

需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每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5分;

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如供应商提供虚假业绩、材料、信息等,采购人 (略) 凯发k8国际官网、 (略) 对供应商提供虚假业绩、材料、信息等情况进行公示,情节严重的同步推送到信用中国、公安机关等部门。


供应商履约能力

(5分)

供应商需具备生产能力,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材料包括:

1、生产场地相关证明(自有场地:提供不动产权证书;若场地为租赁,需提供合法的租赁合同及不动产权证书)

2、生产设备相关证明(详细列出与项目产品生产直接相关的设备)

(响应文件内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4

(2)

技术评分标准 (25分)

对设备整体评价

(3分)

综合评价产品各项技术指标、性能参数等充分满足技术要求,科学合理、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性能优越;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2分)

综合评价设备技术性能指标;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得2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得1 分,无不得分。


对供应商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

(20分)

综合评价技术服务内容的科学性、完整性、可行性;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无不得分。


综合评价产品质量保证方案的科学性、完善性、合理性;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无不得分。


综合评价运输及供货保证方案的齐全、合理性、可行性、优越性;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无不得分。


综合评价安装调试、运行、验收方案,充分满足采购人要求,能够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无不得分。


综合评价凯发k8国际的售后服务体系完善性、科学性、合理性、灵活性;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无不得分。


2.2.4

(3)

响应报价评分标准

(60分)

响应报价得分

(60分)

响应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 (略) 理。

当供应商的报价等于基准价时满分60分;

以基准价为基准,响应报价每上浮1%扣0.5分;

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将要求供应商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一次性提供资料和说明证明其报价合理(包括但不限于完整项目成本测算明细、人工成本、原材料 / 货物采购成本、运输、安装、运维、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及附加、利润等相关费用证明材料,同时需说明低价履约保障措施、质量承诺。),若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或评审委员会不认可其提供的资料或说明,其响应报价得分为0;


2.2.4

(4)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5分)

优惠条件(3分)

采购人可接受的实质性优惠条件,每有一项加1分,加至3分止。


服务承诺(2分)

采购人可接受的实质性服务承诺,每有一项加1分,加至2分止。


1.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响应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响应报价低的优先;响应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 确定成交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响应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2 评审基准价计算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3 响应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响应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响应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3.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

(1)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采购文件的偏差超出采购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响应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响应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响应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1.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3.2 详细评审

3.2.1 评审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响应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供应商得分=a b c d。

3.2.4 评审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 响应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审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审结果

3.4.1 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评审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材料质量标准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材料质量标准指标的详细描述。

1.1.1.8 相关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材料: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材料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材料检验、使用、修补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验收:指合同材料经检验合格后,买方做出接受合同材料的确认。

1.1.7 相关服务:是指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卖方提供的与合同材料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简单加工、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为买方检验、使用和修补合同材料进行的技术指 导、培训、协助等。

1.1.8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材料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材料正常使用,并负责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的期限。

1.1.9 工程

1.1.9.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使用合同材料的工程。

1.1.9.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0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 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 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1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 天。

1.1.12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3 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10)相关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

1.5.2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材料的检验和验收等。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1.8 知识产权

1.8.1 合同材料或其中的技术资料涉及知识产权的,卖方保证买方免于受到任何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8.2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应以买 (略) 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以及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9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材料质量标准指标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供货周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供

货周期超过 12 个月且合同材料交付时材料价格变化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幅度的,双方应按 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调整方法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10%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进度款。

3.2.2 进度款 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交付合同材料并提供相关服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应向卖方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至该批次合同材料的合同价格的95%: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正本一份;

(5)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全部合同材料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由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 5%的结清款。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4.1 包装

4.1.1 卖方应对合同材料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材料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4.2 标记

4.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按合同约定在材料包装上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作出必要的标记。

4.2.2 根据合同材料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对合同材料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如果合同材料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卖方应标明危险品标志

4.3 运输

4.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 (略) 安排合同材料运输。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材料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材料名称、装运材料数量、重量、体积(用 m3 表示)、合同材料单价、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材料在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材料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4.3.3 卖方在根据第 4.3.2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合同材料中包括单个包装超大和(或)超重的,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合同材料中包括易燃 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装卸、保管方面的特 殊要求、注意 (略) 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4.4 交付

4.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卸货后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 验收。

4.4.2 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4.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

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5. 检验和验收

5.1 合同材料交付前,卖方应对其进行全面检验,并在交付合同材料时向买方提交合同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书。

5.2 合同材料交付后,买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安排对合同材料的规格、质量等进行检验,检验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一种方式进行:

(1)由买方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

(2)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

(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

5.3 买方应在检验日期 3 日前将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参加检验。若卖方未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检验,则检验可正常进行,卖方应接受对合同材料的检 验结果。

5.4 合同材料经检验合格,买卖双方应签署合同材料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5.5 若合同约定了合同材料的最低质量标准,且合同材料经检验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最低质量标准的,视为合同材料符合质量标准,买方应验收合同材料,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5.6 合同材料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5.7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在全部合同材料交付后 3 个月内未安排检验和验收

的,卖方可签署进度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买方在收到后 7 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进度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进度款支付函的生效不免除卖方继续配合买方进行检验和验收的义务,合同材料验收后双方应签署合同材料验收证书。

5.8 合同材料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材料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6. 相关服务

6.1 卖方应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并根据买方要求,通过进行电话联系或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服务。如果卖方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 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6.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 质量保证期

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自合同材料验收之日起算,至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12 个月止(以先到的 为准)。

7.2 除非因买方使用不当,合同材料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何质 问题,卖方应负责对合同材料进行修补和退换。更换的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7.3 质量保证期届满且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质量保证期内义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向卖方出具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9. 保证

9.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9.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材料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9.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材料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材料主张权利。

9.4 卖方保证合同材料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标准,并且全新、完整,能够安全使用,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9.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买方使用合同材料的需要。

9.6 卖方保证,在合同材料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材料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补、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0. 违约责任

10.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材料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卖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不能免除其继续交付合同材料的义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计 算方法如下:

延迟交付违约金=延迟交付材料金额×0.08%×延迟交货天数。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10%。

10.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延迟付款违约金=延迟付款金额×0.08%×延迟付款天数。 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

11. 合同的解除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2)合同一方当事人需支付的违约金已达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

(3)合同材料未能达到质量标准,或在合同约定了最低质量标准时,不能达到最低质量标准;

(4)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5)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2.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规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买方:吉林省天正 (略)

1.1.2.3 卖方:(签约后填入卖方人的名称)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

(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供货要求;

(5)分项报价表;

(7)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

(8)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1.4 保密

合同当事人关于保密的约定:合同双方应遵守保密义务,除非相关信息进入公知领域或者另一方许可公开。

2.合同价格与支付

2.1合同价格

2.1.1本次招标为固定单价合同,按实际供货量结算。

2.2合同价款的支付

2.2.1价款支付,双方协商选择下列方式的一种:

2.2.1.1提供30%预付款保函的,合同及技术协议签订后,付当次采购货物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货到现场验收合格或货到现场45日后(以先到为准)付52%货款,安装投运验收合格或货到现场12个月后(以先到为准),付15%货款,留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2.2.1.2未提供30%预付款保函的,无预付款,货到现场验收合格或货到现场45日后(以先到为准)付82%货款,安装投运验收合格或货到现场12个月后(以先到为准),付15%货款,留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3.违约责任

3.1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材料(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具体见下表:

序号

项目及其说明

要求供货日期

违约金(元/天)

1

吉林华电靖宇景山屯(略)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供电工程设备采购(07包塔材、预埋螺栓)

合同签订后**日内到场

5000

4.争议的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工程所 (略) 提起诉讼。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 (项目名称) 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已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供货要求;

(5)分项报价表;

(7)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

(8)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 (略)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不含税价格: 元,税金: 元,总价: 元,大写: 。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并修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卷


第五章 供货要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拦标单价(元)

拦标合价(元)

1

塔材


537.587

6500

(略).50

2

预埋螺栓

8.8级

16.576

5500

(略).00

总计

(略).50

备注:

1、以上数量为初步设计量,最终按实际供货量结算,所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吉林华电靖宇景山屯(略)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供电工程

铁塔技术规范

招标文件

(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

吉 (略) (略)

2026年7月


目 录

总则一般规定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投标人提供的铁塔制造技术规范应符合本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管理体系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供应商应针对采用b级钢制定专项措施,确保从原材料采购、复检、库存管理、领用下料、标识移植、余量存放、零部件加工及堆放、产品包装、发运和储存环节的质量得到控制。

本规范书提出了有关本工程使用铁塔的图纸放样、原材料采购、铁塔构件加工、铁塔试组装、质量检验、包装及运输、凯发k8国际的售后服务等方面应执行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应满足《 (略) 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t2694-2018)、铁塔的制造应根据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业主批准的施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按计划工期要求进行。投标人提供的铁塔应是全新的合格产品。不能因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遗漏、疏忽和不明确而解脱中标方提供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铁塔和工作质量的责任。倘若发现不 (略) ,中标方必须通知招标单位,在差异问题未纠正之前仍进行的任何工作,应由中标方负责。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应在投标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有关国标、行标、企标最新版本标准和本规范书要求的产品。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本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本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双方协商确定。

本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本规范书中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投标人应按下列内容和顺序提供详实的文件。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文件的真实性。

1.2.1 投标人应提供铁塔制造所依据的技术规范和工艺标准。

1.2.2 除以上内容外,投标人应对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其它内容明确应答或明确承诺。如果需要的话,投标人应免费提交招标人要求的供合理评标用的补充数据和资料。

1.2 工作范围

中标方的工作范围如下:所委托加工的各型铁塔的图纸放样、材料采购、铁塔构件加工、铁塔试组装、热浸镀锌、质量检验、包装及运输、凯发k8国际的售后服务。

1.3 标准和规范

中标方在生产制造中除按施工图指定的规范之外,中标人必须执行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如标准间要求有差异时,应执行要求最高的标准)。

表1.1

序号

标 准 名 称

标 准 号

1

(略) 铁塔制造技术条件

gb/t 2694

2

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

dl/t 646

3

(略) 铁塔制图和构造规定

dl/t 5442

4

(略) 铁塔质量分等标准

(略)

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略)

6

塔桅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程

cecs 80

7

钢结构焊接规范

gb (略)

8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 螺钉和螺柱

gb/t 3098.1

9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母 粗牙螺纹

gb/t 3098.2

10

六角头螺栓 c级

gb/t 5780

11

六角螺母 c级

gb/t 41

12

(略) 杆塔及电力金具用热浸镀锌螺栓与螺母

dl/t 284

13

锌锭

gb/t 470

14

热喷涂 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 锌、铝及其合金

gb/t 9793

15

热轧型钢

gb/t 706

16

铁塔用热轧角钢

yb/t 4163

17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t 3274

18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709

19

碳素结构钢

gb/t 700

20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1591

21

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

gb/t 5117

22

热强钢焊条

gb/t 5118

23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gb/t 985.1

24

埋弧焊的推荐坡口

gb/t 985.2

25

钢焊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

gb/t (略)

26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

gb/t 3323

27

输电杆塔高强钢焊接及热加工技术规程

q/gdw 708

28

紧固件 验收检查

gb/t 90.1

29

紧固件 标志与包装

gb/t 90.2

30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 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8.1

31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29

32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2975

33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2-2006

34

紧固件机械性能 检查氢脆用预载荷试验 平行支承面法

gb/t 3098.17

35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略)

36

紧固件 热浸镀锌层

gb/t 5267.3

37

电力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dl/t 678

38

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

jb/t 3223

39

输电铁塔用q420角钢采购技术条件

见附件e

1.4 必须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1.5.1生产进度表

中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向招标方提交生产进度控制表。生产进度控制表应以横道图表示材料采购、审图放样、样塔加工及试组装、批量生产、镀锌、工厂试验和检验、质量检验及包装发运、螺栓件供应的进度控制,包括对每项工作及其过程的补救方案和补救措施。

1.5.2 中标方在试组装前7天应向招标方提交详细的试组装安排,以便招标方决定是否组织有关各方参加验收。

1.5.3 文件和图纸:

(1)合同签订后 10~30天 内(少数塔型除外),招标方按塔型分批向中标方提供铁塔加工图,每个塔型1式 4 份。铁塔制造完工后20天内,中标方将 2套含修改内容的加工竣工图提供给招标方;

(2)如果中标方在没有得到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开始进行工作,中标方应对必要修改发生的费用承担全部的责任,不应因为有关文件的修改而变更合同价格,任何的修改和变更不减轻中标方对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和承担的责任;

(3)如需修改设计时,中标方应对设计部门经批准的书面修改文件报招标方,提交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名称、标题、中标方的专责工程师签名、准备日期和相应的修改文件编号。

1.5.4 铁塔制造所遵守的技术规范和工艺标准:

投标人应对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明确应答或明确承诺本工程铁塔制造所遵守的技术规范和工艺标准(包括企业标准和工艺规程)。如果需要,招标方可要求投标人免费提供完整、有效的规范、标准和工艺文件。

对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材料供应、生产和检验设备、人力资源、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及生产能力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技术偏差表。

1.5.5 铁塔出厂应提供的文件:

铁塔在出厂时,中标方应提供下列文件:

(1) 产品出厂合格证(含镀锌合格证书),一式2份。

(2) 钢材、锌锭及紧固件原始质保书和复验报告各2份。

(3) 铁塔加工清单一式2份。

(4) 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说明各2份(含修改后的安装说明)。

(5) 检验项目的检验资料2套。

(6) 全部塔型加工完成后 20 天内,中标方向招标方交付含修改内容的竣工图各2套。

(7) 提交监造单位出具的证明产品经过检验合格的《出厂见证单》。

1.5 交货

生产进度表应明确每一标段每一种塔型的交货期。交货期指铁塔抵达目的地的时间。中标方应对货物的制造、包装和运输到合同交货地负责,在货物交付时应提供完整的包装清单。

铁塔加工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2.1概述

(略) 铁塔应符合本技术规范1.4节有关标准的要求。生产厂家应针对生产过程制定工艺规程,对特殊工艺(如焊接)应进行工艺评定。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文件要求操作,控制过程质量。以下为本工程特殊技术要求,其他要求参建相关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附录。

2.2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

2.2.1角钢塔的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

2.2.1.1 一般要求

(1) 角钢塔制造除符合现行标准外还应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本工程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并附有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质量证明书。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原材料质量证明书、第三方检测报告(8.8级高强螺栓)、入厂抽样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资料。

原材料入厂检测项目应包括表面质量、规格尺寸偏差、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等。紧固件检测还应包括镀锌层质量检验。钢材力学性能试应按gb/t2975的要求验取样。复检化学成分分析应按gb/t 223、拉伸试验应按gb/t 228.1、冲击试验应按gb/t 229要求执行。紧固件检验项目的复检应按采购技术条件规定要求执行。对力学性能的冲击试验应按产品的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的试验温度进行,并应在试验报告中记录一组试验3个试样的试验数值。

所有q355、q420钢板、角钢材料供货应为热轧钢,化学成分mn含量不应低于1.0%。

(2) 所有杆塔结构的钢材均应满足不低于b级钢的质量要求;当 (略) 环境最低温度不高于-30℃时(不含-30℃),q420钢材质量等级不低于c级;当 (略) 环境最低温度不高于-40℃时(不含-40℃),q235、q355、q420钢材质量等级均不低于c级。铁塔角钢构件边厚度、边宽度允许偏差见表2-1,钢板厚度允许偏差见表2-2,铁塔钢材边厚度、边宽度不允许出现负偏差,铁塔塔材重量按理论值计算铁塔重量,钢的密度为7.85 g/cm3

(3) 原材料使用及可追溯性管控。

1)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健全原材料进厂检验、使用追溯性制度,包括检验试样管理制度。原材料复检试样保存期不少于产品质量保证期。

2)对复检合格的原材料才能入库使用,库存原材料必须按产品规格、材质牌号、质量等级、炉批号进行标识。不同质量等级的原材料应按 (略) 存放,不得混放。

3)在零件加工下料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驻厂监造人员报验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拟下料加工使用的原材料清单(钢材使用去向表),对应每炉批号原材料的合格质量证明书、复检报告。监造人员核对检查确认符合后,供应商才能下料生产。

4)零部件下料过程中,应做好零部件所使用材料用于相应塔型的去向记录(包括材料的炉批号),以便追溯材料使用去向。

5)材料标识的移植。对于加工过程的剩余材料,在切除材料标识之前,应在剩余材料上做好标识的移植,内容应包括材料规格、材质牌号及质量等级、对应的炉批号。

(4) 铁塔构件其他几何尺寸、外观及允许偏差满足《热轧型钢》(gb/t 706)的要求,其余参见《 (略) 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t 2694-2018),详见表2-4。

(5) 钢材在剪切和冲孔、冷矫正和冷弯曲时,其工作地点最低环境温度按表2-3执行。

表2-1等边角钢边厚度、边宽度允许偏差 (单位:mm)

边宽度

边厚度允许偏差

边宽度允许偏差

≤56

-0.2, 0.4

-0.4, 0.8

>56~90

-0.3, 0.6

-0.6, 1.2

>90~140

-0.4, 0.7

-0.9, 1.8

>140~200

-0.5, 1.0

-1.3, 2.5

>200

-0.7, 1.4

-1.8, 3.5

表2-2单轧钢板厚度允许偏差(单位:mm)

公称厚度

下列公称宽度的厚度允许偏差

≤1500

>1500~2500

>2500~4000

>4000

3~5.0

-0.23, 0.45

-0.28, 0.55

-0.33, 0.65

-

>5.0~8.0

-0.25, 0.50

-0.30, 0.60

-0.38, 0.75

-

>8.0~15

-0.28, 0.55

-0.33, 0.65

-0.40, 0.80

-0.45, 0.90

>15~25

-0.33, 0.65

-0.375, 0.75

-0.45, 0.90

-0.55, 1.10

>25~40

-0.35, 0.70

-0.40, 0.80

-0.50, 1.00

-0.60, 1.20

>40~60

-0.40, 0.80

-0.45, 0.90

-0.55, 1.10

-0.65, 1.30

表2-3 钢材加工允许最低环境温度

项 目

剪切和冲孔

冷矫正

冷弯曲

钢材

牌号

q235

工作地点

温度不低于℃

-5

-10

-10

q355(q345 )

0

-

-5

q420

5

0

0

表2-4 切断允许偏差(单位:mm)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示 意 图

长度l或宽度b

±2.0

切断面垂直度p

≤t/8 ,

且≤3.0

端部垂直度p

≤3b/100 ,

且≤3.0

续表2-4 制弯允许偏差(单位:mm)

项 目

允许偏差

示 意 图

曲点(线)位称e

2.0

f

钢 板

5l/1000

接头角钢,不论b大小

1.5l/1000

b≤50

7l/1000

50<b≤100

5l/1000

100<b≤200

3l/1000

b> 200

2l/1000

压扁

两肢间隙

2±0.5

长度l

10.0

0

开合角

变形f

b/100

长度l

5.0

0

注:b为角钢肢宽。

续表2-4 制孔允许偏差(单位:mm)

项 目

允许偏差

示 意 图

镀锌前

d

0.8~0

镀锌后

d

0.5~-0.3

d1-d

≤0.12t

孔圆度dm-d

≤1.2

孔垂直度p

≤0.03t,且≤2.0

准距a1、a2

±1.0

排间距离s

±1.0

同组内不相邻两孔距离s1

±1.0

同组内相邻两孔距离s2

±0.5

相邻组两孔距离s3

±1.0

不相邻组两孔距离s4

±1.5

角钢两面

孔位移偏差

(略) e

±1.0

端距和边距sd

±1.5

切角边距sg

±1.5

镀锌后孔径

d≤80

±1.0

d>80

±2.0

孔间距

±2.0

当钢材材质为q235且厚度大于16mm、钢材材质为q345且厚度大于14mm、钢材材质为q420且厚度大于12mm及挂线孔均应采用钻孔。 (略) 要求见专用部分关 (略) 铁塔特殊加工要求(如有)。

续表2-4 清根、铲背和开坡口允许偏差(单位:mm)

项 目

允 许 偏 差

示 意 图

清根

t≤10

0.8,-0.4

10<t≤16

1.2, -0.4

t>16

2.0,-0.6

铲背

长度l1

5.0,-2.0

圆弧半径r1

2.0,0

开坡口

开角α

±5°

钝边b

±1.0

续表2-4 焊接件装配允许偏差(单位:mm)

项 目

允许偏差

示 意 图

重心z0

主材

±2.0

腹材

±2.5

端距sd

±3.0

无孔节点板位移e

±3.0

跨焊缝的相邻两孔间距s

±1.0

搭接构件同心孔

中心相对偏差e

0.5

搭接间隙a

b≤50

1.0

b>50

2.0

搭接长度l

±5.0

t接板倾斜距离f

有孔

±2.0

无孔

±5.0

t接板位移e

有孔

±1.0

无孔

±5.0

十字板中心

相对偏差e

双拼角钢

±2.0

四拼角钢

±1.0

十字板相邻面孔位移偏差e

±1.0

双角钢塔腿角钢间距a

±2.0

续表2-4 矫正允许偏差(单位:mm)

项 目

允许偏差

示 意 图

角钢顶端直角90°

四拼角钢

±35"

22#、25#

28#、30#

±50"

其它

±35"

型钢及钢板平面内的挠曲 f

b≤80

1.3l/1000

b>80

l/1000

(略) 部平面度f

t≤14

1.5

t>14

1.0

焊接构件接点间挠曲f

主材

1.3l/1000

腹材

1.5l/1000

焊接构件整个

平面挠曲f

l/1000

(6) 制造和检验用的量具、仪器应有满足标准要求的精度,并按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7) 角钢内外表面麻面的面积之和不得超过角钢内外总面积的8%。

(8) 角钢不允许有裂纹,表面不允许有折叠、结疤、分层、夹杂缺陷。

2.2.1.2 放样、切断技术要求

(1)放样

1)应根据设计图纸及加工说明、设计交底资料文件以及结合本企业的工艺进行放样。

2)放样时应考虑:加工余量、零件焊接组对装配间隙、镀锌工艺流锌孔;挂线金具、爬梯走道、防坠落装置等装配尺寸的协调等因素。当结构上存在异面角使得构件安装贴合面之间有2mm以上的间隙时,放样时应考虑进行弯曲或 (略) 理。

3)应建立铁塔放样质量的自检、互检、专检检验管控机制,明确各级检查的内容和职责。应重点检查放样输入的完整及准确性;放样控制尺寸(包括对横担预拱)的正确性。

4)放样时应加强检验塔材之间相互干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核对:塔材与塔材之间、塔材与螺栓之间、塔材与焊缝之间、螺栓与螺栓之间、螺栓与焊缝之间的相互干涉情况。塔材正确安装、螺栓正确穿向安装时各构件之间的相关干涉,安装间隙宜为5mm~10mm。

5)放样绘制的零件加工图应标注出零部件加工的特殊工艺(如焊接、制弯、清根、铲背)。对于需要开坡口焊接的焊件应注明焊接坡口方向、坡口尺寸。

6)对于特殊结构需要进行开豁口弯曲之后再焊接的弯曲构件,如设计图中未明确为焊接件,则应征得设计同意,并且对接焊缝质量等级不低于二级。

7)放样过程中,凡是需要改变塔材图纸结构、尺寸,或材料代用时,均应征得设计同意,并办理设计确认手续。

8)供应商应做好与防坠落厂家的配合工作,及时向配套的防坠落厂家提供所需的最终铁塔放样结构安装尺寸,并核对防坠落装置安装尺寸的协调一致性。

(2)切割加工

1)角钢的切断采用机械剪切,大角钢采用锯切。角钢切断后,切断断口应符合相关工艺要求。

2)钢板的切割(机械剪切和火焰切割的统称),应优先采用机械剪切,其次采用自动、半自动火焰切割。钢材切断后, (略) 不得有裂纹和大于1.0毫米的缺棱,并应清除毛刺、溶瘤、飞溅等。切割断口的表面粗糙度不得大于1.0毫米。下料切断面质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热切割时,切割面平面度应不大于0.05t(t为切割件的厚度,mm),且不大于2.0mm,割纹深度不大于0.3mm,局部缺口深度不大于1.0mm;

②钢材切割面应无裂纹、夹杂、分层;剪切边缘缺棱不大于1.0mm;型钢端部垂直度偏差不大于2.0mm;

③钢材切割面上深度大于1. (略) 部缺口、深度大于0.3mm的割纹,以及切割面上的熔瘤、挂渣、飞溅物等应予打磨;剪切边毛刺、撕裂棱及深度大于1.0mm的缺棱应清除或修磨。

3)切割断口面应平整,切割缺口根部形成的尖角应进行过渡r圆弧 (略) 理,避免应力集中。

2.2.1.3 制弯技术要求

(1)零件的制弯,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规定采用冷弯(宜在室温下)或均匀热弯(加热温度为900℃-1000℃),不得以不均匀加热方式(如割炬、割咀)烘烤制弯。冷弯制作应满足表2-5的要求,超出上述条件要求的制弯件(如:较厚钢板且需要弯成较小半径)应采用热弯工艺。

(2)在弯曲前,对q420钢应进行验证性试验,确保材料的性能在热弯后满足要求。弯曲前应清理弯曲受拉面切割毛刺、撕裂棱、缺棱等,并应进行试弯曲,确定弯曲工艺方法、工装模具能够加工合格的弯曲件,并编制专项技术措施保证。

(3)q420高强钢冷弯、热弯工艺与控制应分别符合《输电杆塔高强钢冷加工技术导则》(q/gdw464)、《输电杆塔高强钢焊接及热加工技术规程》(q/gdw 708)的要求,构件制弯后应进行表面、内部无缺陷探测检查,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对于出现的制弯裂纹不得补焊修复。

(4)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温度分别下降到700℃和800℃之前,应结束加工,q420钢材在热变形加工后应适当保温缓冷。

表2-5钢板冷弯条件

钢材牌号

冷弯最低环境温度

弯曲半径r

钢板壁厚t≤16mm

钢板壁厚t>16mm

q235

-10

≥2t

≥3t

q345(q355)

-5

q420

5

注:1.当确保冷弯方向与钢板轧制方向一致(弯曲线方向与轧制方向垂直)时,相应的弯曲半径r可减小到原值的75%。

2.当弯曲条件超出表中条件时应进行热弯。

2.2.1.4 制孔技术要求

(1)除设计文件或图纸注明孔的制作方法外,q420构件厚度>12mm、q355构件厚度>14mm 和q235构件厚度>16mm时应采用钻孔,小于上述厚度时可采用冲孔。 (略) 用塔制孔要求参见专用部分相关规定。所有挂线孔必须采用钻孔工艺加工。

(2)冲孔内壁不得出现撕裂状缺陷。制孔后零件不得有明显变形,制孔表面不得有明显的凹凸面缺陷,大于0.3mm的毛刺应清除。

(3)加工时应严格控制制孔工艺,禁止出现错孔、漏孔、焊接补孔。

2.2.1.5 焊接技术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正式加工前,应评估其已有的焊接评定项目,若不能覆盖本工程铁塔加工要求时,应按照gb (略)的规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要求评定项目能够覆盖本工程的产品结构焊接项目范围。并应根据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结合产品质量要求及生产实际资源状况编制相应焊接工艺指导文件、焊接工艺卡。

(2)焊缝连接的结构,应按设计图纸中注明所要求的焊缝质量级别焊接,其技术要求和检验质量标准,应符合gb(略)《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焊接”部分的有关规定。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1.1 (3)对q420构件宜选用e55系列焊条,q355构件宜选用e50系列焊条,对q235构件宜选用e43系列焊条;

1.1.2 (4)影响镀锌质量的焊缝缺陷应进行修磨或补焊,且补焊的焊缝应与原焊缝间保持圆滑过渡;

1.1.3 焊缝外观应达到:外形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基本清除干净;

1.1.4 (5)当采用40mm及以上厚度的钢板焊接时,应采取控制焊接应力、钢材断面收缩率、规范焊接工艺等防止钢材层状撕裂的措施或采用z向钢。

1.1.5 (6)对设计要求焊透的一、二级焊缝一般采用超声波检测的方法进行内部质量无损检测,也可采用射线方法进行检测。超声波检验时按gb/t (略)和gb/t(略)的规定进行检验;射线检验按gb/t3323的规定进行。焊缝内部质量检验要求见表2-6。

表2-6 焊缝内部质量检验要求

焊缝质量等级

一级

二级

超声波检测

灵敏度设定

t>8mm

gb/t (略) 技术1

gb/t (略) 技术1

检测等级

gb/t (略) b级

gb/t (略) b级

验收等级

gb/t (略) 2级

gb/t (略) 2级

检测与评定

t≤8mm

q/gdw 707

q/gdw 707

检测比例a

100%

20%

射线检测

检验等级

gb/t 3323 b级

gb/t 3323 b级

评定等级

gb/t 3323 ⅱ级

gb/t 3323 ⅲ

检测比例a

100%

20%

注:t为母材厚度。

a 检测比例应按每条焊缝长度计算,且不小于200mm。

1.1.6 (7)对设计要求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在焊接完毕焊工应在距焊址50㎜明显位置打上焊工编号钢印,且应在镀锌后清晰可见。对打坡口构件严格按工艺评定的坡口尺寸加工,焊缝外形尺寸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文件)确定的焊缝尺寸(如焊脚尺寸)值进行焊接控制;

1.1.7 (8)对于焊接挂线板应严格控制焊缝的质量,并进行焊缝无损检测。对于二级外观焊缝,必要时对焊缝质量进行抽检。

1.1.8 (9)任何情况下,不应在焊接件装配间隙或坡口内嵌入填塞物焊接。要求全熔透的焊缝,焊件宜开坡口。

2.2.1.6 焊接连接组装技术要求

中标方焊接连接组装时除应满足下述技术条件外,对q420钢材应具备焊接工艺评定资料等工艺文件。

(1) 焊接前,连接表面及沿焊缝每边30mm~50mm铁锈、毛刺和油污等必须清除干净;

(2) 定位点焊用的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的型号应与正式焊接要求相同,定位点焊缝长度不宜小于15-25mm,定位焊缝高度不宜超过设计焊缝高度的2/3,应由经培训合格的焊工持证上岗施焊。正式焊接前,应检查定位焊表面是否存在裂纹等缺陷,否则,应处理后方可焊接。

(3) 对于去除组对过程所加的临时支撑件,应在焊后采用机械方法去除临时定位焊缝,且不得伤及母材。

2.2.1.7 成品矫正技术要求

(1)超出标准要求的构件变形,可以采用加热方式进行矫正或冷矫正。

(2)热矫正前应进行工艺试验,确定加热工艺对钢材性能的影响,并依据试验结果制定热矫正作业指导书,规定具体的加热方式、 (略) 域、加热温度、加热后的冷却要求等。热矫正应在镀锌前完成。

(3)矫正的允许偏差应控制在《 (略) 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t2694)的要求范围内,矫正后的部件外观不应有明显的凸凹面和损伤,表面划痕深度不宜超过钢材厚度的允许偏差值。

(4)q420钢构件的冷矫正、热矫正及矫正后的检验应分别满足《输电杆塔高强钢冷加工技术导则》(q/(略))、《输电杆高强钢焊接及热加工技术规程》(q/(略))的要求。

2.2.1.8 热浸镀锌要求

(1)全塔所有构件,包括连接螺栓均采用热浸镀锌防腐。

热浸镀锌应符合《 (略) 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t2694)对热浸镀锌件的质量要求。

(2)镀锌层表面应连续完整,并具有实用性光滑。镀锌件上不得残留有锌渣,也不应有多余的锌棱、锌液等残留物。不得有过酸洗、漏镀、结瘤、积锌和锐点等使用上有害的缺陷。镀锌件上的气泡、疙瘩、斑纹等缺陷超过规定的标准时,应重新进行镀锌。

(3)镀锌层平均附着量即厚度和面密度,通常以金属镀层测厚仪直接测量锌层厚度。发生争议时,以脱层试验方法测试面密度作为仲裁。

(4)镀锌层应与金属基体结合牢固,应保证在无外力作用下没有剥落或起皮现象,经落锤试验镀锌层不凸起、不剥离。

(5)镀锌层应进 (略) 理,其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

(6)修复的总漏镀面积不应超过每个镀件总面积的0.5%,每个修复漏镀面不应超过10cm2,若漏镀面积较大,这些制件应返镀。

(7)不出现比较严重的色差,保证镀锌后的平均厚度。

2.2.1.9 试拼与试装技术要求

各种塔型应先加工一基,经零部件检验合格和整塔试组装验收合格后方可成批下料加工。如厂家在两年内已试装检验合格相同塔型,且未出现因放样、加工而导致的质量问题,在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的前提下可向业主方申请免除试装验收流程。

零件、部件加工后,应按施工图进行试拼与试装检查。试拼检查是将束件各层所有的零件合并一起,检查孔位置的正确性;试装检查是将一定单元(整塔或其分段)的零件、部件组装一起,检查其控制尺寸和安装适宜性。试拼与试装检查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 铁塔应进行试组装,试组装前应制定合理的试装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塔段之间的相互连接、场地布置、支撑点设置、(防坠落装置、脚钉、爬梯、走道等)相关附件的安装就位、试组装用标准螺栓的安装及检验等。方案应切实可行,确保可以满足检验铁塔及其安装附件质量的要求。

塔身试装应组装4个面。整塔试组装时应有招标方的代表及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组装时各零部件(包括挂点金具、防坠落装置、脚钉及附件等)均应按施工图要求进行就位。安装不适宜时应查明原因,不得强行组装。

(2) 铁塔头部应立式组装,并安装紧固所有螺栓,重点检验横担挂线点的预拱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 用于试装的螺栓应满足铁塔设计要求,检验螺栓端出丝扣长度和丝牙是否进入剪切面,螺栓是否出现反向安装。每个节点至少应安装1只经放样确认的标准螺栓,包括:螺杆、单双螺母(或一母一半母)、垫片等紧固件,并做好标识,以便检验核查。

(4) 试拼、试装中,当检查束件上孔的位置正确性时,应用量规进行。采用比螺栓公称直径大0.3 mm或0.4mm(前者适用于镀后检查,后者适用于镀前检查)的量规检查时,束件上所有的孔应全部通过。

(5) 用于试装的零件、部件,应从具有互换性的产品中提取;用于试装的螺栓应与图纸设计要求一致,宜采用专用螺栓或从大于公称直径的螺栓中选取。试装时,所使用的螺栓数目应不少于连接杆件端部螺栓总数的75%,同一组孔螺栓数量少于3个(包括3个)时应全部安装,每个节点至少应安装1只经放样确认的标准螺栓,并做好标识。试装螺栓应进行紧固以消除安装间隙。

(6) 采用插入式基础的铁塔,塔腿放样、加工时应考虑与插入角钢的匹配问题。当插入角钢不在招标采购范围内时,插入角钢亦应和塔腿联合放样。

(7) 铁塔试组装检验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a. 塔型控制尺寸检查(包括横担预拱);

b. 构件规格与设计图或经批准的设计转换图的校对;

c. 构件偏差、外观质量的抽查;

d. 构件几何断面尺寸偏差的抽查。

e、塔材安装干涉检查,杆件100%就位、孔100%通孔。

f、螺栓安装规范性(数量、穿向、紧固、压弧、干涉)检查。

(8) 试装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并 (略) 理。损坏的镀锌层应进行重新镀锌;需要修改的部位,应由中标方提出清单报招标方,经设计单位修改后,中标方再按修改的图纸、文件进行加工;对修改的部位在加工后,仍需进行试组装。如中标方未按上述程序加工,其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9) 试组装中发现构件安装不适宜、干涉、螺栓不能正确穿向安装或干涉等缺陷时,不得随意切割、 (略) 理。应按规范要求制 (略) 理措施,当整改措施需要改变设计的应征得设计同意,并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10) 为了保证铁塔与防坠落装置配合良好,本工程铁塔试组装时,应安装防坠落装置,检验验证相互装配尺寸。铁塔供应商应向防坠落装置供应商及时提供含有铁塔结构安装尺寸的图纸,并确定防坠落装置试组装相关事宜。试装用防坠落装置材料、连接配件由防坠落供应商提供并负责将材料运输到铁塔供应商指定地点。运往塔厂的运输费用由防坠落装置供应商承担。防坠落装置供应商必须派出技术人员赴铁塔厂开展如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交底、指导铁塔厂试装人员对防坠落材料进行试装安装、检验等。铁塔及防坠落装置的试组装工作由铁塔供应商负责。

防坠落装置试组装验收合格后,由铁塔供应商负责拆卸,防坠落供应商予以配合。试装后,如防坠落装置需要再 (略) 理,镀锌工作可由铁塔供应商负责,镀锌费用由防坠落装置供应商承担。防坠落装置在镀锌包装完成后,应随同对应的试装铁塔(塔型、呼高)一起发至现场,试组装用的防坠落装置材料从铁塔供应商运往施工现场的运输费用由铁塔供应商承担。

(11) 挂点金具应与铁塔一起进行试组装检验,试组装用挂点金具由金具供应商提供并负责将材料运输到铁塔供应商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金具供应商承担。金具供应商必须派出技术人员赴铁塔厂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技术交底、指导铁塔厂试装人员对挂点金具进行试组装安装、检验等,铁塔及挂点金具的试组装及验收工作统一由铁塔厂负责。挂点金具试组装验收合格后,由铁塔供应商负责拆卸,金具厂家予以配合。试组装后,金具供应商自行收回挂点金具。

(12) 供应商还应对批量加工塔材的关键节点(如变坡节点、弯曲连接包角钢、多层连接塔材复杂节点、连接大角钢主材的十字联板、大角钢主材与塔脚连接、开合角大角钢与焊接件之间的装配连接等)试拼装抽样检验,检查批量加工塔材连接安装孔位的一致性及安装间隙的符合性。

2.2.1.10 塔脚板制作

塔脚板四周应平整、光滑、无毛刺和裂纹。塔脚板上的地脚螺栓孔制孔时,应先引孔,并逐次达到设计所规定的孔径。

塔脚板上的靴板(十字联板)与主材角钢安装夹角精度应控制在90°±35′范围,塔脚靴板在与塔身主材、斜材连接时不得有超 (略) 部空隙。在试组装(试拼装)发现安装间隙超标时应对塔材进 (略) 理。塔脚板经矫正后应平整,不得有凹凸出现,以致影响与基础的连接。

严格控制塔脚底焊接变形,底面平面度内挠度 ≤ 1.3/1000。

2.3 螺栓与防卸螺栓

结构连接要求采用6.8、8.8级热浸镀锌粗制螺栓,其材质和机械特性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标准。成交供应商应按本技术规范书及相关标准为技术依据采购及检验螺栓紧固件。8.8级螺栓应由国家认可的检测资质单位进行第三方抽样检测。

2.3.1螺栓技术要求

2.3.1.1螺栓制造工艺要求

要求采购的螺栓加工工艺应符合dl/t284标准关于加工要求的规定。

(1)螺栓螺纹应采用滚压螺纹工艺,螺母螺纹在热浸镀锌后进行攻丝,不允许重复攻丝。

(2)对于8.8级及以上的高强度镀锌螺栓,在热 (略) 理工序中,不得采用酸洗工艺除锈。

(3)8.8级及以上高强螺纹零件不允许重复热浸镀锌。

2.3.1.2 紧固件的包装

紧固件的验收检查应符合gb/t 90.1、dl/t 284的规定,其标志和包装应符合gb/t90.2、dl/t 284的规定要求。采用袋装方式单基包装,确保在正确储存和保管的前提下,不出现锈蚀。

2.3.1.3 紧固件的检验

(1)螺栓与螺母等紧固件必须具有供应商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6.8及和8.8级螺栓及配套螺母的质保书内容应符合附件g的规定要求。对8.8级及以上的高强度螺栓应有强度和塑性试验的合格证明。

(2)铁塔中标方应对所提供的螺栓及螺母进行进厂抽样复检,提交抽样复检报告,所检测项目应包括机械强度、硬度、外形尺寸、锌层及外观等。抽检要求见表2-6。

(3)对8.8级及以上的高强度螺栓(螺母)应至少抽检3个批次,由中标塔厂委托具有国家认可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照dl/t 284进行成分分析、拉力试验、冲击试验、硬度试验,其化学成分、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硬度、冲击吸收能量等项目检测,满足规定要求。

表2-6 螺栓(母)的尺寸、表面缺陷、机械性能及锌层质量抽样表(按采购批量)

序号

抽查项目

螺栓

螺母

脚钉

样本大小n/合格判定数ac

样本大小n/合格判定数ac

样本大小n/合格判定数ac

1

尺寸

20/1

20/1

20/1

2

表面缺陷

8/0

8/0

8/0

3

机械性能

非破坏

8/0

8/0

8/0

破坏

3/0

3/0

3/0

4

镀锌层

3/0

3/0

3/0

2.3.2 螺栓 工程所有铁塔的螺栓,丝扣不得进剪切面,装好螺帽后,应确保螺杆出扣不少于两扣、不大于20mm(具体见杆塔结构图,结构图中标后提供)。

2.3.3 防卸螺栓 防卸螺栓应参照运行意见选择成熟产品型式。从塔脚基础顶面以上8m高度水平范围内(长短腿铁塔以最短腿的塔脚计算,大跨越铁塔按塔腿第一个自然段)的所有连接螺栓(包括横隔面),均使用防卸螺栓,若 (略) 遇有节点板或接头时,其上所有螺栓均使用防卸螺栓。对防卸螺栓要求如下:

(1) 防卸螺栓与原螺栓同级别、同规格;

(2) 防卸螺栓不得破坏连接件的镀锌层;

(3) 防卸螺栓采用双帽且应能复紧,安装后露扣长度须满足规程和设计要求;

(4) 防卸螺栓应方便施工及检验,不宜使用专有工具;

(5) 防卸螺栓应同时具有防松性能;

(6) 防卸螺栓的无扣长应与普通螺栓一致。

2.3.4塔厂选择的螺栓生产厂家不允许再次分包。招标人将安排第三方对中标方供应至现场的螺栓进行抽检。

2.3 其它技术说明

中标方为工程 (略) 器材(铁塔构件、螺栓及其它配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本技术规范书和施工图中的要求外,还应满足现行有关标准及规范,当出现不统一情况或采用其它标准时,需提交设计认可。

2.4 产品质量合格证

产品出厂应由中标方产品质量检验部门检查和验收,签发产品合格证并标注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2.5 标志、包装、运输

2.6.1标志

中标方应对货物的标识、包装和运输到合同交货地负责。

(1) 铁塔零部件标记为钢印,字形应排列整齐不得有残缺,钢印深度根据钢材厚度可在0.5mm~l.0mm以内,对于q420高强钢的标记可采用钢印或喷涂方式;钢印位置:不宜打在钢材边缘以免压损塔材,不应打在 (略) 域,不应打 (略) 域以免在后续制孔过程造成钢印信息缺失;焊接部件的钢印不得被后续焊缝覆盖。

(2) 所有构件应钢印标记为“制造厂家标识—工程代号—塔型—零件号—材质代号”等符号,对尺寸受限构件钢印可标记为“塔型—零件号”。钢材材质代号标识:q235材质代号不作标识、q355材质代号“h”、q420材质代号“p”。

(3) 全部包装标识应标记清楚、正确,以保证安全地到达目的地,特别注意避免产品丢失或包装错误的可能性;

(4) 外包装标记应明确标明(但不限于)中标方名称、收货单位、项目名称、塔型、呼高及到达目的地。

2.6.2包装

(1) 中标方应以任何运输过程中都能保护产品不受到损坏的方式而设计和准备包装;

(2) 铁塔应单基包装并保证螺栓、垫片等的同步与配套:

a.根据塔材编号、角钢规格大小包装若干捆,每捆重量限于2~3吨;

b.每包塔材,必须做到包捆整齐、牢固不松动,并应有防止锌层损坏措施。

(3) 包装要求应根据供需双方协议进行,不论采用何种包装材料或何种包装方法,应保证产品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不受损坏,包装应有足够的强度能在短途搬运、货物储存和装车、装船中承受较大冲击而不散包;

(4) 在货物交付时应提供单基包装清单。

2.6.3运输

(1) 发运铁塔时构件的凸出部分在装车、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应将其妥善固定,以免发生变形;

(2) 铁塔的发运应按交通部门的规定办理;

运输中应注意装、卸方法,不能损坏包装或使产品变形、损坏。

2.6 工厂检验和监造

2.7.1 工厂检验

成交供应商应充分识别、理解并掌握本规范、标准及相关会议纪要的要求,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及本企业的质量管控体系文件要求,编制针对所中标产品供货合同履行的质量计划和检验计划。质量检验计划应覆盖铁塔质量形成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进厂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出厂抽样检验和试组装检验、包装、贮存、运输等覆盖铁塔供应商制造成交全过程的检验内容,规定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比例、合格标准、不 (略) 理要求等。成交供应商对本技术规范书及相关标准的质量要求条款均应具有相应的落实保证措施和检验验证计划。要求具有履行本工程中标合同的生产管控体系(生产组织体系、质量管控体系、工艺文件体系)保障合同履行过程相关要求的贯彻落实。

2.7.2 产品检验包括原材料(螺栓)进厂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出厂抽样检验和试组装检验。原材料进厂检验要求原材料符合《碳素结构钢(gb70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和《输电铁塔用q420高强钢采购技术条件》、技术规范书及补充技术条件的相关条款要求;螺栓检验符合dl/t284标准及本规范的规定要求。

生产过程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检验、焊接质量检验、镀锌质量和锌层厚度检验,抽样检验应遵循每个塔型按附件d(角钢塔零部件、焊接件、镀锌件检测抽样方案)检验。工厂检验和监造要求如下:

(1) 铁塔供应商的焊工、无损检测人员、理化检验人员必须具有专项资质,并持证上岗。出具无损检测报告的人员应具有ⅱ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理化检验技术人员应有ⅱ级相应资质,且均不少于2人。

(2) 中标方应在开工前15天用信件或传真方式通知招标方。招标方(需要时)将派出监造工程师驻厂监造(含抽检);中标方应按照监造大纲的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3) 招标方的代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应有权进入制造产品的工厂和场所,中标方应向招标方代表提供充分的方便,以使其不受限制地监督中标方所进行的工作和试验。招标方的检查和监造并不代替或减轻中标方对产品检验和产品质量而承担的责任。

(4) 除招标方用书面通知免予检验,供货方不应发出未经检验和试验的产品,中标方只能在圆满地完成本技术条件书中所规定的全部试验、检验并得到招标方的批准、监造见证确认之后才能发运产品出厂。

2.7 目的站检验

产品到达目的站后,买卖双方应在目的站按交货单对货物的数量进行核对并检验产品的质量。若产品质量与合同条件不符,中标方应按合同的要求改正或替换。

2.8 现场检验

现场检验是中标方完成交货和招标方完成验收的过程,现场检验的要求为:

(1) 中标方应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协商验收时间、地点,开包检验;

(2) 产品运抵施工现场材料站 3天内,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中标方共同派人按选定的检查方案对产品开包检验,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及数量清点,并将检查结果填报检查验收单后送交招标方。如发现产品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与合同不符,三方应立即在验收单上注明,且由中标方在三方确认之日起 7 天内免费补充并供货至现场;

(3) 检查验收之后,如再发现数量短缺或损坏,由施工单位负责;

(4) 现场检验所需的场地、劳力、机具等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2.9 技术服务

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应指定负责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中标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包装运输、现场安装、验收等。铁塔在安装过程中、中标方应派出工地服务代表,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产品质量问题,如发现塔材、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中标方应进行修正或更换,需做好凯发k8国际的售后服务工作。

2.10 质量保证

(略) 投产之后的12个月内,最迟不超过最后一批角钢塔材料抵达目的地18个月内,由于中标方所提供的角钢塔不合格或材料、制造工艺、包装、运输和交货不满足合同条件的要求而使工程或其中的一部分遭到破坏、缺陷,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一经收到招标方的书面通知,应立即着手免费向招标方补偿这种破坏、缺陷的产品。

如中标方在收到这样的书面通知后,不积极着手进行并完成对破损、缺陷、不合格品的补救工作,拖延而不能满足招标方要求时,则招标方可以按照合同条款的要求对上述工 (略) 理,以保 (略) 于良好的运行条件中,中标方对招标方因此而蒙受损失的所有费用负有责任,中标方应立即向招标方支付所收到的由招标方核准的全部费用。


附件a 角钢塔零部件、焊接件、镀锌件检测抽样方案

a-1 角钢塔零部件、焊接件检测抽样方案(按塔型抽检)

样本

品种

主 材

接 头 铁

连 接 板

腹 材

焊接件

批量范围

(件)

25-

50

51-

90

91-

150

9-

15

16-

25

26-

50

15-

280

281-

500

501-

1200

280-

500

501-

1200

1201-

(略)

1-8

样本大小

(件)

8

13

20

3

5

8

13

20

32

20

32

50

2

判定数组

ac

1

2

3

0

1

2

1

2

3

2

3

4

0

re

2

3

4

1

2

3

2

3

4

3

4

5

1

a-2 塔材镀锌件锌层质量检验抽样表(按塔型抽检)


镀锌层厚度

附着性

均匀性

批量范围(件)

样本大小(件)

判定数组

样本大小(件)

判定数组

样本大小(件)

判定数组

合计

其中

ac

re

ac

re

ac

re

t<5

t≥5

2--500

20

4

16

1

2

3

0

1

3

0

1

501—1200

32

6

26

2

3

1201以上

50

8

42

3

4

附件b 输电铁塔用q420钢材采购补充技术条件

1.适用范围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输电铁塔制造用q420热轧等边角钢的尺寸、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内容。

2.执行标准

gb/t (略)钢结构设计规范

gb/t 1591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222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8.1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一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9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2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

gb/t 2101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2975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4336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8170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787热轧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略)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yb/t 081 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

yb/t 4163 铁塔用热轧角钢

3.质量级别

输电铁塔制造用q420角钢的质量级别至少应达到b级,当 (略) 环境最低温度不高于-30℃(不含-30℃)时,q420钢材等级应采用c级。

4.订货合同要求

角钢订货合同由指定铁塔加工厂与钢厂签订,订货合同应包含下列内容:产品名称、标准号、牌号、规格、交货长度、重量、需方提出的其它特殊要求。

5.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5.1 角钢的尺寸、长度、截面面积、理论重量执行gb/t 706标准。

5.2角钢边宽度、边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角钢边宽度、边厚度允许偏差

边宽度

边厚度允许偏差

边宽度允许偏差

≤56

0, 0.4

0, 0.8

>56~90

0, 0.6

0, 1.2

>90~140

0, 0.7

0, 1.8

>140~200

0, 1.0

0, 2.5

220、250

0, 1.4

0, 5.5

280、300

0, 1.4

0, 5.5

5.3角钢按理论重量交货(钢的密度按7.85g/cm3计算)。

6 技术要求

6.1 冶炼方法

角钢由氧气转炉或电炉冶炼。

6.2 化学成分

6.2.1 q420角钢及钢板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2的规定,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表2角钢和钢板的化学成分要求

牌号

化 学 成 分(质量分数)%

备注

c

si

mn

p

s

v

nb

ti

不大于

q420

b

0.18

0.5

1.00~1.70

0.035

0.035

0.02~0.15

0.005~0.070

0.01~0.20

角钢及钢板

c

0.03

0.03

备注: 钢中至少应含有v、 nb、 ti三种元素中的其中一种,并且含量应符合表2要求,并在质量证明书中标明。

6.2.2 q355钢板化学成分含量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外,mn的化学成分含量应在1.00~1.70%之间。

6.2.3 角钢的碳当量ceq(百分比)应不大于0.44%(ceq=c mn/6 (cr mo v)/5 (ni cu)/15)。

6.3 交货状态

角钢以热轧状态交货。

6.4 力学性能

6.4.1 角钢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角钢的力学性能要求

牌号

质量等级

拉伸试验

断后伸长率a(%)

冲击试验

(v型缺口)

akv,j

180°弯曲试验

d=弯心直径,mm

a=试样厚度,mm

屈服强度

rel b

n/mm2

抗拉强度rm

n/mm2

20℃

0℃

-20℃

厚度,mm

厚度,mm

≤16

>16~35

≤16

>16~35

不小于

不小于

q420

b

420

400

520~680

18


34


d=2a

d=3a

c

420

400

520~680

20

34

d=2a

d=3a

备注:拉伸和弯曲试验、冲击试验取纵向试样;当屈服现象不明显时,采用rp0.2

6.4.2 厚度≥12mm的角钢做冲击试验时,采用10mm×10mm×55mm试样;厚度<12mm的角钢做冲击试验时,采用7.5mm×10mm×55mm试样或采用5mm×10mm×55mm试样。

6.4.3 冲击功值为一组三个试样单值的算术平均值,且三个试样冲击试验单值均不能低于规定值。

6.4.4 当采用7.5mm×10mm×55mm试样、5mm×10mm×55mm小尺寸试样时,规定的最小冲击功分别为表3规定值的3/4、1/2。

6.5 表面质量

6.5.1 角钢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折叠、结疤、分层、夹杂缺陷;不允许有超过允许尺寸公差的1/2或深度超过0.6mm的凹坑、麻点、扎痕和高度超过1.0mm的凸起缺陷。

6.5.2 角钢表面不允许存在的缺陷允许清除,但不得横向清除。 (略) 应圆滑无棱角,清除宽度不得小于清除深度的五倍。清除深度从实际尺寸算起,不得超过角钢允许的负偏差。

6.5.3 角钢表面缺陷不得进行焊补和填补。

7.检验和试验

7.1角钢的外观用肉眼检查。

7.2 角钢的尺寸和外形应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测量。

7.3 每批角钢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角钢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和试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个)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1

化学成分

1/炉

gb/t(略)

gb/t223

gb/t4336

2

拉伸

1

gb/t2975

gb/t228.1

3

弯曲

1

gb/t2975

gb/t232

4

冲击

1组(3)

gb/t2975

gb/t229

5

表面质量

逐支

——

目视

6

尺寸、外形

逐支

——

量具

7.3 角钢应成批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尺寸的钢材组成。每批重量不得大于60t。允许同一牌号、同一冶炼和浇注方法、不同炉号组成混合批。但每批各炉号c含量之差不得大于0.02%,mn含量之差不得大于0.15%。

7.4 复验规则

7.4.1 角钢的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结果不符合表3规定时,在同一取样产品上再取一组三个试样进行复验,前后六个试样的平均值不得低于表3规定值,允许其中两个试样低于规定值。但低于规定值的70%的试样只允许一个。

7.4.2 角钢的拉伸及弯曲试验结果不符合表3规定时,应进行复验。即从同批任取不同于初验根的两根产品,各取一个试样进行,若复验结果有一个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4.3 角钢其它检验项目的复验和检验规则应符合gb/t 2101的规定。

8 数值修约方法

数值修约方法按gb/t 8170的规定。

9 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角钢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 2101的规定。


附件c 6.8级和8.8级螺栓及配套螺母提供的产品标志和质保书内容

6.8级和8.8级螺栓及配套螺母提供的产品质保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产品标志

产品包装袋外表应有标志或标签。标志应正确、清晰、齐全、牢固。内货与标志一致。标志一般应印刷或标打,也允许拴挂或粘贴,标志不得褪色、脱落。

标志内容如下:

1) 紧固件制造者名称;

2) 紧固件产品名称(全称或简称);

3) 紧固件产品规定的标记(含品种、规格及性能等级等);

4) 紧固件产品数量或净重;

5) 紧固件产品生产批号或溯源号;

6) 制造或出厂日期;

7) 产品质量标记;

8) 其他:有关标准或运输部门规定的,或制造、销售和使用者要求的标志。

2.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质保书)

制造者在产品发货时(后)应对其产品向顾客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 产品尺寸规格;

2.2产品性能等级;

2.3产品性能参数

2.3.1产品所使用钢材进厂检验

(1)提供对应产品所用钢材生产厂家材质质量证明文件。

(2)提供对应产品所用钢材进厂检验化学成分报告。

2.3.2产品基本结构尺寸

(1)螺栓尺寸

如上图所示,螺栓尺寸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① 螺纹大径d ②长度l ③头部厚度k ④无螺纹杆部长度ls

⑤无螺纹杆部直径ds ⑥对边宽度s ⑦对角尺寸e

(2)螺母尺寸

如上图所示,螺母尺寸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①螺母内螺纹小径d1 ②螺母高度m ③对边宽度s ④对角尺寸e

2.3.3产品机械性能检验

(1)6.8级螺栓及配套螺母实施检验项目

1)6.8级螺栓检验项目

①楔负载试验(或最小抗拉强度)。

②表面缺陷检验

③镀锌层厚度

④镀锌层附着性

⑤镀锌层外观

2)6级螺母检验项目

①保证载荷试验

②表面缺陷检验

③镀锌层厚度

④镀锌层附着性

⑤镀锌层外观

(2)8.8级螺栓及配套螺母实施检验项目

1)8.8级螺栓检验项目

①楔负载试验(或最小抗拉强度)。

② 机械加工试件最小断后伸长率

③机械加工试件最小断面收缩率

④最小冲击吸收能量(试验温度根据需方要求)

⑤最大脱碳层

⑥表面缺陷检验

⑦镀锌层厚度

⑧镀锌层附着性

⑨镀锌层外观

2)8级螺母检验项目

①保证载荷试验

②硬度

③表面缺陷检验

④镀锌层厚度

⑤镀锌层附着性

⑥镀锌层外观

2.4产品相关工艺说明

1)8.8级螺栓螺纹是否按dl/t284标准要求采用滚压工艺成型:

是( ) 否( )

2)8.8级螺栓在热 (略) 理工序中采用的除锈方法为:

酸洗除锈( ) 机械(物理)除锈( )

3)螺母是否按dl/t284标准要求采用镀锌后攻丝牙工艺:

是( ) 否( )

注:根据本企业实际生产情况。事实求是在括号内打“√”说明。

2.5顾客要求的其他内容

顾客其他要求需要说明的内容(如果有)。

吉林华电靖宇景山屯(略)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供电工程

铁塔技术规范

招标文件

(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目 录


货物需求一览表

1)66kv架 (略)

角钢铁塔48基,总重537.587t。

说明:

1.供货时间:

最终以排产通知要求的供货时间为准。

2.将塔材送至现场中心材料站车板交货。

3.由于现场改线等原因,各标包重量会有10%以内的浮动。

需求明细表见附录a。


工程概况1.1本技术文件适用于吉林华电靖宇景山屯(略)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供电工程所 (略) 角钢塔的制造、试验和检验、包装、运输等。1.2工程项目名称:吉林华电靖宇景山屯(略)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供电工程。1.3项目单位名称:66k (略) 1.4技术特性参数:

序号

名称

项目需求值或表述

投标人保证值

1

(略) 全长(km)

10.7


2

交货地址 ( (略) 或县)

吉林省靖宇县景山屯


3

角钢塔塔型(种)

14


4

角钢塔总基数(基)

48


6

角钢塔螺栓比例(%)

10


7

角钢塔防卸螺栓高度(m)

8


8

原材料采购标准

采购的等边角钢边宽度、边厚度及钢板厚度负偏差应为国家标准的50%,且存在负偏差的抽检产品数量不超过所抽检产品数量的50%。


铁塔结构特征

等边角钢螺栓连接的格构式自立角钢塔,构件断面为单角钢。

损耗、备件与合同结算重量

螺栓供货需按图纸中螺栓总数增加3%作为安装损耗。考虑螺栓无扣长的加工误差影响,除图中统计的垫圈数量外,需另按施工图中螺栓总数的5%增加备用垫圈,以供安装铁塔紧固螺栓(垫在螺帽一侧)之用。

铁塔招标重量为设计估算重量,该重量中未包含螺栓安装损耗、备用垫圈和防卸螺栓增重。铁塔结算重量以竣工图中重量为准,但不考虑螺栓安装损耗、备用垫圈引起的铁塔增重,投标人报价时需自行测算。

原材料要求角钢铁塔主要零、部件为热轧等边角钢、热轧钢板,连接采用螺栓或焊接。 投标人有义务要求设计单位和项目单位澄清本工程所采用钢材的具体要求,并可在技术偏差表如实反映。铁塔塔材材质:除注明为q355b、q420b、q420c等钢材外,其余未注明者均为q235b钢材(铁塔杆件的材质以设计文件或本工程施工图为准)。连接螺栓级别:m16及m20采用6.8级,m24及以上采用8.8级。结构图纸中q345b全部用q355b替换。技术偏差表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规范应与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要求一致。如有偏差投标人应如实、认真地填写偏差值;若无技术偏差则视为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且在技术偏差表中填写“无偏差”。

技术偏差表

序号

项目

对应条款编号

技术规范书要求

偏差

备注

1






2






3






4







附录a 各工程货物需求明细表

杆塔编号

铁塔型号

左转/右转

长短腿配置

图纸重量(kg)

a

b

c

d

1

66-ad21s-(略)

0

18.0-0.0

18.0-0.0

18.0-0.0

18.0-0.0

8243.3

2

66-ad21s-(略)

0

45.0-0.0

45.0-0.0

45.0-0.0

45.0-0.0

(略)

3

66-ad21d-(略)

0

48.0-0.0

48.0-1.5

48.0-1.5

48.0-0.0

(略).5

4

66-ad21d-(略)

0

48.0-1.5

48.0-0.0

48.0-3.0

48.0-3.0

(略).2

5

66-ad21d-(略)

0

63.0-0.0

63.0-0.0

63.0-0.0

63.0-0.0

(略).1

6

66-ad21d-(略)

0

54.0-0.0

54.0-0.0

54.0-0.0

54.0-0.0

(略).6

7

66-ad21d-(略)

0

63.0-0.0

63.0-0.0

63.0-0.0

63.0-0.0

(略).1

8

66-ad21d-(略)

0

63.0-0.0

63.0-0.0

63.0-0.0

63.0-0.0

(略).1

9

66-ad21d-zck-45

0

45.0-0.0

45.0-0.0

45.0-0.0

45.0-0.0

8453.6

10

66-ad21d-zck-48

0

48.0-0.0

48.0-0.0

48.0-0.0

48.0-0.0

9130.3

11

66-ad21d-(略)

0

48.0-0.0

48.0-3.0

48.0-3.0

48.0-1.5

(略).2

12

66-ad21d-(略)

0

48.0-0.0

48.0-1.5

48.0-3.0

48.0-3.0

(略).5

13

66-ad21d-(略)

0

48.0-1.0

48.0-3.0

48.0-2.0

48.0-0.0

(略).2

14

66-ad21d-(略)

0

48.0-1.5

48.0-0.0

48.0-3.0

48.0-3.0

(略).5

15

66-ad21d-(略)

0

63.0-1.0

63.0-0.0

63.0-0.0

63.0-2.0

(略).1

16

66-ad21d-(略)

0

48.0-3.0

48.0-0.0

48.0-1.5

48.0-4.5

(略).5

17

66-ad21d-(略)

0

48.0-0.0

48.0-3.0

48.0-4.5

48.0-1.5

(略).5

18

66-ad21d-(略)

0

48.0-4.5

48.0-1.5

48.0-0.0

48.0-0.0

(略).5

19

66-ad21d-(略)

0

48.0-0.0

48.0-0.0

48.0-0.0

48.0-0.0

(略).5

20

66-ad21d-(略)

0

51.0-0.0

51.0-0.0

51.0-1.5

51.0-0.0

(略).5

21

66-ad21d-(略)

0

48.0-0.0

48.0-1.5

48.0-4.5

48.0-4.5

(略).5

22

66-ad21d-(略)

0

48.0-0.0

48.0-0.0

48.0-3.0

48.0-2.0

(略).2

23

66-ad21d-(略)

0

48.0-1.5

48.0-0.0

48.0-3.0

48.0-4.5

(略).5

24

66-ad21d-(略)

0

48.0-0.0

48.0-1.5

48.0-4.5

48.0-3.0

(略).5

25

66-ad21d-(略)

0

54.0-4.5

54.0-0.0

54.0-1.5

54.0-4.5

(略).1

26

66-ad21d-(略)

0

48.0-0.0

48.0-3.0

48.0-4.5

48.0-1.5

(略).5

27

66-ad21d-(略)

0

48.0-1.5

48.0-0.0

48.0-3.0

48.0-4.5

(略).5

28

66-ad21d-zck-48

0

48.0-1.0

48.0-0.0

48.0-3.0

48.0-3.0

9130.3

29

66-ad21d-zck-48

0

48.0-0.0

48.0-0.0

48.0-2.0

48.0-3.0

9130.3

30

66-ad21d-zck-48

0

48.0-3.0

48.0-2.0

48.0-0.0

48.0-1.0

9130.3

31

66-ad21d-(略)

0

48.0-4.5

48.0-3.0

48.0-0.0

48.0-3.0

(略).9

32

66-ad21d-zck-48

0

48.0-0.0

48.0-0.0

48.0-2.0

48.0-1.0

9130.3

33

66-ad21d-(略)

0

48.0-0.0

48.0-0.0

48.0-3.0

48.0-3.0

(略).5

34

66-ad21d-(略)

0

48.0-0.0

48.0-3.0

48.0-0.0

48.0-1.5

(略).5

35

66-ad21d-(略)

0

48.0-3.0

48.0-1.5

48.0-0.0

48.0-3.0

(略).5

36

66-ad21d-(略)

0

48.0-1.5

48.0-0.0

48.0-0.0

48.0-1.5

(略).5

37

66-ad21d-(略)

0

48.0-3.0

48.0-0.0

48.0-1.5

48.0-3.0

(略).2

38

66-ad21d-(略)

0

48.0-0.0

48.0-0.0

48.0-0.0

48.0-0.0

(略).2

39

66-ad21d-(略)

0

48.0-1.5

48.0-3.0

48.0-3.0

48.0-0.0

(略).5

40

66-ad21d-(略)

0

48.0-4.5

48.0-4.5

48.0-1.5

48.0-0.0

(略).5

41

66-ad21d-zck-48

0

48.0-3.0

48.0-3.0

48.0-0.0

48.0-0.0

9130.3

42

66-ad21d-(略)

0

48.0-0.0

48.0-4.5

48.0-4.5

48.0-1.5

(略).2

43

66-ad21d-(略)

0

48.0-0.0

48.0-1.5

48.0-4.5

48.0-3.0

(略).2

44

66-ad21d-(略)

0

48.0-1.5

48.0-0.0

48.0-3.0

48.0-3.0

(略).5

45

66-ad21d-zck-48

0

48.0-0.0

48.0-1.0

48.0-3.0

48.0-1.0

9130.3

46

66-ad21d-(略)

0

48.0-0.0

48.0-0.0

48.0-1.5

48.0-3.0

(略).5

47

66-ad21d-(略)

0

48.0-0.0

48.0-4.5

48.0-4.5

48.0-1.5

(略).5

48

66-ad21d-(略)

0

18.0-0.0

18.0-1.0

18.0-2.0

18.0-1.0

4870.3

备注:表中重量为净量,最终以竣工图为准。


附录b 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变更表

(本表是对技术规范“通用部分”的补充修改,如有冲突,应以本表为准)

变更条款页码、序号

原表述

变更后表述

















第三卷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四、响应保证金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分项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响应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九、相关服务计划

十、其他资料

一、 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设备材料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材料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4)响应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响应设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9)相关服务计划;

(10)其他资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 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 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响应保证金

致: (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递交响应保证金 万元(大写)。承诺执行响应文件中有关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并对我方有约束力。

此处粘贴响应保证金交付凭证复印件及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序号

采购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响应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偏差说明

























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无任何偏差的在偏差说明填写“无偏差”。


六、分项报价表

1.分项报价表说明

1.1报价包含货物本身、运输等完成供货所需的全部费用(含税),后续不追加任何费用。

1.2...(供应商如有补充请继续填写)

2.分项报价表

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型式、规格

(项目需求值)

数量

(项目需求值)

单价

(含税)

金额

(含税)

备注

①×②


1

塔材


537.587




2

预埋螺栓

8.8级

16.576





合计(金额)

小写:

大写: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凯发k8国际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供应商须知要求供应商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设备材料制造商名称


供应商须知要求设备材料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备注


注:1.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果供应商须知第 1 4.1项对设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为本次 (采购项目名称) 的设备材料制造商,特此声明。

供应商: (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设备材料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 约情况


备注


注:1.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三)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设备材料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签约合同价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 约情况


备注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五)近年财务状况(具体要求详见资格评审标准中的财务要求加盖公章)


八、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一) 对设备材料整体评价

(二) 材料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需填写技术文件要求内容)


九、相关服务计划


十、其他资料

其他要求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 (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不存在禁止响应的情形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 (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

如要求提供但未提供的,视为不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查找同类项目:

内容包含关键词:嘉陵江大桥 土建

招标进展阶段:报名中...

申请参与此项目:

附件类型:标书

查看详细招标要求:
注册即可免费查看招标信息
咨询电话:400-810-9688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相关单位

  • 邀请招标推荐权

    与您业务匹配的项目,邀请您直接参与,免资格预审

  • 面向业主推荐权

    急需采购大批设备或材料的项目,我们优先推荐

  • 项目唯一推荐

    对委托采招推荐供应商的项目,仅被推荐会员单位独享

  • 项目监测

    采招网提供项目监测服务,提供给会员单位

  • 同城活动

    采招网不定期组织同城活动,您可以申请主办活动




网站地图